1、政治素质好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在校或工作(待业)期间表现良好,无违法犯罪行为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。
2、年龄不超过30岁(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3、身体条件符合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规定,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、生活环境。
4、学历条件
(1)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。
(2)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,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。
5、教师资格条件
(1)报考初中招聘岗位: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,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。报考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心理教育岗位的,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语文或少数民族语言的,可报考藏语文、彝语文岗位;任教学科为物理的可报考藏物理岗位;任教学科为数学的可报考藏数学岗位。
(2)报考小学招聘岗位: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。报考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心理教育岗位的,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。报考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心理教育以外岗位的,对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作要求。